《小企业会计制度》(以下简称本制度)与《企业会计制度》相比较,为适应小企业经济业务较为单一、资金规模不大、企业组织结构简单等特点,切实简化了会计核算,如取消和合并了一些会计科目,简化了一些会计科目的核算内容。具体来说表现在以下方面:
(一)长期投资项目
1.长期股权投资。考虑到小企业对外投资的情况一般较少,完全采用《企业会计制度 》中关于长期股权投资的核算规定可能存在困难,本制度要求小企业一般采用成本法进 行核算。若小企业对于被投资单位存在重大影响、确有必要按权益法核算的则可采用简 化法来处理,即不要求核算股权投资差额以及除年度净损益以外的被投资单位所有者权 益的变动,也就不需设置“股权投资差额”、“股权投资准备”等明细科目。原采用成 本法核算后改为权益法核算时,本制度为简化起见,规定直接将其原账面价值与享有被 投资单位的股权份额之间的差额作为投资收益处理。
2.长期债权投资。本制度规定长期债权投资的入账价值不包括取得投资时发生的相关 费用,发生的相关费用不管金额大小,一律作为当期费用处理,从而就取消了“长期债 权投资——债券投资(债券费用)”科目;债券的溢价与折价摊销为简化起见规定只采用 直线摊销;无论长期债权投资、还是长期股权投资,本制度均未要求对其计提减值准备 ,这也就取消了“长期投资减值准备”科目。
3.委托贷款。如果小企业发生类似业务,本制度规定视期限长短,分别在“短期投资 ——其他投资”科目或“长期债权投资——其他长期投资”科目中进行核算,不需计提 减值准备。
(二)固定资产项目
1.固定资产入账价值的确定。(1)对于融资租入固定资产的入账价值,由于考虑到在计 算最低租赁付款额过程中涉及的职业判断及对未来现金流量折现等困难,本制度要求按 照租赁合同或协议确定的价款,加上运输费、保险费、安装调试费以及其他达到预定可 使用状态前所发生的其他有关必要支出来确定其入账价值,从而取消了“未确认融资费 用”科目。(2)本制度对于借款费用的核算,规定将小企业在固定资产开始建造至达到 预定可使用状态之前所发生的专门借款的借款费用,均可资本化并计入固定资产成本, 而不必与各期的实际资产支出数相挂钩。(3)接受捐赠固定资产时,本制度要求在“固 定资产”的借方以及“待转资产价值”的贷方核算。
2.固定资产的期末计价。本制度不要求计提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在建工程减值准备 ,也就取消了“固定资产减值准备”、“无形资产减值准备”和“在建工程减值准备” 科目。
(三)资本公积
本制度只为其保留了“资本溢价”、“接受非现金资产捐赠准备”、“外币资本折算 差额”、“其他资本公积”四个明细科目。取消了“接受现金捐赠”、“股权投资准备 ”、“拨款转入”等明细科目。
(四)所得税
本制度要求小企业只能采用应付税款法核算所得税,取消了“递延税款”科目。
(五)会计报表
本制度只要求编制“资产负债表”和“利润表”两张基本报表,对“现金流量表”可 以选择编制;会计报表的附表取消了五种,只规定填报“应交增值税明细表”:“资产 负债表”减少了一些项目,“利润表”的补充资料只保留了“当期分配给投资者的利润 ”一项,会计报表附注仅保留了“主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及其变更的说明”和“其他 重要事项”两项内容。
这里需要一提的是,《小企业会计制度》的发布与执行,固然适应了小企业的一些基 本情况,减少了其职业判断的空间,降低了其会计核算的难度,但不容忽视的是小企业 内部控制制度的完善更为重要。2001年财政部发布的《内部控制规范——基本规范》, 主要适用于大中型企业,政府应对小型企业内部控制制度的建立做出规定,尤其从防止 资金的流失和滥用、有效控制成本费用、着力强调合理授权等关键的控制点对小企业内 部控制制度设计进行具体的指引,促使小企业不断的健康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