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企业是相对于大企业而言的概念。小企业一般是指规模较小或处于创业和成长阶段的企业,包括规模在规定标准以下的法人企业和自然人企业。
小企业是指劳动力、劳动手段或劳动对象在企业中集中程度较低,或者生产和交易数量规模较小的企业。为了更好地促进中小企业发展,尤其是小型企业的发展,世界各国都根据本国的经济发展实际情况,对(中)小企业的范围和特征作出了明确的规定,并相应地确定中小企业的概念。对小企业的界定因地域、行业和时间的不同而有所区别。我国界定小企业的标准是依据企业职工人数、销售额、资产总额等指标,并结合行业特点制定的。
国际上小企业的定义
1.小企业的界定标准 小型企业是大中型企业的对称,由于世界各国经济的发展阶段和发展水平不同,因而,各国对小企业的定义并不是完全统一的。 相对性原则:一个企业的规模大小只有在与其他企业的规模相比较时,才可能确定其真实含义。也就是从企业所处的地域、行业和时间上来进行观察。 普遍标准:从业人员 实收资本数 经营额
2.小企业的含义 劳动力、劳动手段或劳动对象在企业中集中程度较低,或生产和交易数量规模较小的企业。 美国于1953年设立了小企业管理局,在其小企业法中规定:凡是独立所有和经营,并在某事业领域不占支配地位的企业,均属于小企业。 日本定量标准分别采用从业人员或资本金。 德国把从业人员50人以下和年销售额200万马克以下的企业视为小企业。
中国小企业的定义和标准。
小企业是相对于大企业而言的概念。小企业一般是指规模较小或处于创业和成长阶段的企业,包括规模在规定标准以下的法人企业和自然人企业。中国小企业具有一些共同的特点:一是规模小,投资少,投资与见效的周期相对较短,同样投资使用劳动力更多;二是对市场反应灵敏,具有以新取胜的内在动力和保持市场活力的能力;三是小企业环境适应能力强,对资源获取的要求不高,能广泛地分布于各种环境条件中;四是在获取资本、信息、技术等服务方面处于劣势,管理水平较低,死亡率较高。
中国过去划分企业的标准主要根据销售额和资产总额指标,并结合行业特点确定。2003年2月,新确定的小型企业标准增加了企业职工人数指标,小企业的人数在零售业为100以下,最高的建筑业为600人以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