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校强制学生到富士康实习:不去不给学位证。据沈阳城市建设学院大二学生反映,学校强制要求暑期到山东烟台富士康实习。学生表示,学校通知实习时间为期3个月,实习的学分超过10分,不实习对毕业影响很大;而且伙食安排很差,吃不饱找食堂阿姨要菜会被吼。(7月19日未来网)
尽管打着“实习”的幌子,但许多学生并不能自主选择实习单位,而是在不清楚实习单位的具体情况下“被动”到单位实习。高强度劳动,却吃不饱、住不好。“房间不超过150平米,我们300个学生一个屋,一共两个屋。”学生李月说。虽然现在1平米就得挤两个人,但她表示现在已经比最初来的时候好很多。“刚来的两天我们是700个人挤在一个屋。”李月告诉记者。这是大学生“实习”,还是奴隶“卖命”?如有学生提出异议,学校便立马拿学位和毕业来威胁。企业的正式员工坚持不下去都能辞职,学生为什么不能自愿选择?难道实习的大学生进了富士康的门,就只能沦为“包身工”?
大学生咋成了富士康的“包身工”?或许是因为富士康招工难。为什么招工难?据经济观察网此前报道,在烟台富士康内部,基层工人很缺,加上富士康连续曝出跳楼事件,工人并不好招,富士康的招工办法主要依靠内部人推荐和动员亲朋好友加入。而当地政府甚至动用行政力量帮助富士康解决“用工荒”。很显然,问题还是出在富士康自己身上。如果企业的工作环境很宽松,如果企业的管理很人性化,如果企业的形象很“光辉”,怎么会招不到工?对招不到工的企业,政府部门应该做的,是彻查这背后到底有何问题并及时整改,而不是亲自出马动用行政力量去维护和纵容企业。
中国到底有没有血汗工厂?这个问题近年来屡被媒体和坊间提及。早在2008年,香港学生会就曝中国大陆前首富张茵“点血成金”。一群关注内地工人情况的大专师生发表五间港企有关工伤及违反《劳动合同法》的报告,其中三间是上市公司,而玖龙纸业更被称为“港企之耻”。 该份由大学师生监察无良企业行动、香港浸会大学学生会及香港中文大学学生会发表的《香港上市企业内地血汗工场报告》指出,玖龙纸业经常发生严重的工伤事故,工人经常被运货车挤死、被货物从高处压死、被卷纸机辗死等等,同时员工的“劳动条件特别恶劣”。因为掌握的信息有限,我不知道该报告的出炉是否经过了审慎的调查,所列举的“问题”是否有事实支撑,因此,该报告的真实性究竟如何,我难以判断。当时,我呼吁相关部门应对此给予高度重视,立即启动对“张茵们”的调查。但似乎事情最终不了了之,并未有一个明确的结果——最起码我没看到相关后续报道。富士康的情况又是怎样,经得住调查吗?
某些大学借实习之名逼学生去企业“卖命”,实际上是充当了掮客的不光彩身份。无利不起早,此前据《华商报》报道,向富士康输送学生的某学院副校长张君安回复记者称,“前两年我们几个学校和富士康有过学生自愿实习的合作,那时300个学生以下,带一个学生(代理费)是50元,300个学生以上,每个学生(代理费)100元”。张君安说,这笔代理费是在学生实习期满后,富士康公司按人数支付的。他强调称,这笔钱用于贴补学生实习费用,没有发给个人。那么,这笔钱到底去了哪里呢?有没有进入某些个人的腰包?你不公布明细,怎让人相信是“用于贴补学生实习费用”?这可是学生们“卖命”的血汗钱啊,如果连这样的钱都敢拿,简直毫无人性可言,还有脸从事教育事业?
事实上,富士康被曝使用“学生工”并非首次,几年前就有媒体称,烟台市所有的高职高专院校都有学生被安排在富士康“实习”。类似现象背后,到底是经济利益作祟,还是有权力之手在推动、在提供保护伞?大企业确实能够带来政绩、带来税收、拉动就业,但扶持企业也要讲原则,最起码不能突破良知和法律的底线。以“学生工”事件为契机,对包括富士康等企业在内的“地方政府的宠儿”们进行调查,维护劳动者的基本权利和社会的公平正义,势在必行。早调查比晚调查好,早处理比晚处理更有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