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的大街小巷都被划定车位收费,将公共场地域纳入其经营范围,且停车费一次性至少4元每小时,繁华地段甚至15元/小时,超1小时收费另计!
最高收费一天一个车位265元!!!
试问:
1、道路是你某个人或某个公司投资修建的吗?
2、纳税人投资的公共道路,任何个人或单位有什么权利跑马圈地占为己有?
3、纳税人的公共用地如果可以让交警队、派出所、或其它什么单位用来给个人来收费?
4、那么每天收取的巨额停车费除了支付收费员的工资外都哪里去了?是何道理?
5、最重要的一点是,如果政府有权利将市民的公共用地停车收费,那么这些人是如何取得该权利的?
6、收取的巨额费用又都到那里去了?为何不公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