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省省长罗保铭12月4日下午主持召开省政府专题会议,原则通过了《海南省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加强中小企业信用担保体系建设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这也是海南省政府近期为扶持中小企业发展而出台的一系列政策“组合拳”之一。
为积极应对全球金融危机,扶持中小企业发展,从今年11月至今,海南省政府先后出台了 《海南省人民政府关于鼓励支持引导中小企业和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的若干规定》、《海南省中小企业成长性奖励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等一系列政策文件,进一步完善中小企业发展的政策环境,激励中小企业健康快速成长。今天通过的两项新政策,将重点解决贷款融资难这一制约中小企业发展的瓶颈问题。
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是省政府专门安排主要用于支持中小企业结构调整、产业升级、综合利用、专业化发展、与大企业协作配套、技术进步、品牌建设、节能环保,以及中小企业信用担保体系建设、金融机构和担保机构的风险补偿和奖励、市场开拓等方面的专项资金,重点支持成长性较好的中小型企业,支持方式包括贷款贴息、对金融机构和担保机构的风险补偿和奖励、无偿资助等。通过发挥财政资金的杠杆放大效应,加大对中小企业的支持力度。
针对当前海南省中小企业信用担保体系建设还不够完善,担保机构规模不够大,担保能力有限等问题,《意见》明确将选择有实力的信用担保机构组建省级信用担保平台。省级信用担保平台建立政府注资机制、政府补贴和奖励机制、政府服务机制和担保机构与银行的互利合作机制等,是海南省解决中小企业融资难的创新之举。
目前具备下列条件之一的信用担保公司可作为省级信用担保平台单位:1.注册资本金在1亿元以上的;2.年担保金额在本省达3亿元以上且担保损失控制在3%以内的;3.注册金本金在5000万元以上,业务范围覆盖本省3个市县以上(不含注册地),且年担保金额达到5000万元以上。
《意见》还明确将对省级信用担保平台单位给予重点支持和培育,明确将加大对担保公司政策支持力度,包括对担保公司给予风险补偿,对与担保公司合作的银行给予奖励,鼓励银行机构与担保公司合作等。以此鼓励信用担保公司为中小企业贷款融资提供担保便利,加大担保金额,从而逐步破解中小企业贷款融资难问题。
海南省副省长姜斯宪、林方略、李国梁,省政府秘书长徐庄出席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