秋风未至,中国第三方支付市场却已凉意袭人。
在9月中旬召开的第一届中国互联网金融高峰论坛上,未派员到场的中国银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银联),成了与会嘉宾谈论的焦点。DCCI互联网数据中心创始人胡延平最先质疑:“银联的举措为什么与央行的规定背道而驰?”
今年7月初,央行颁布了《银行卡收单管理办法》,向市场释放出开放银行卡清算市场的信号:原来在征求意见稿中的第29条——“涉及到所有结算支付都必须通过央行批准的合法的清算机构来进行”被拿掉了。
但紧随其后,银联又出台了一个内部规定,准备收编线上、线下第三方支付机构,要求所有成员银行在今年底之前全面完成非金融机构线下银联卡交易业务迁移,统一上送银联转接,到2014年上半年,实现非金融机构银联卡交易全面接入银联。
距离市场传闻的银联划定的“最后期限”还差一个季度,8月27日,中国最大的在线支付公司支付宝采取了“以退为进”的策略,支付宝官方微博发布了一则消息:“由于某些众所周知的原因,支付宝将停止所有线下POS业务。”以此抗议银联即将启动的对线上支付公司的封杀。
传统盈利模式瓦解
“如果不是银联将之视为鸡肋而弃之,支付宝、财付通今天也没有机会称霸第三方市场。”一位接近银联的业内人士告诉《中国新闻周刊》记者。当初,银联主要看中的是线下业务,没有考虑到互联网能够发展得如此神速,现在看来显然是因小失大。
2002年3月,为了解决银行卡跨行、跨区域结算交易的问题,国内80多家金融机构在上海联合成立银联。
银联在成立之初,就带有“半官半商”色彩,也是中国迄今为止唯一一家跨行交易清算系统的机构,现任银联董事长由原中国人民央行副行长苏宁担任。在公司架构上,形式上采取的是股份制,设立了董事会,对于一些重大决议,占有较大股份的四大国有银行拥有“一票否决权”。
作为人民币支付卡唯一交易清算供应商,银联长期享受垄断分成。按照央行规定,线下POS收单业务,收单方、发卡行、银联一直按照7:2:1的比例,来分成由商家承担的手续费,最近几年银联成立了子公司银联商务从事收单业务,获取整个线下收单业务80%的分成。
10年前,中国的网络购物远不及今日繁荣,线上交易的规模只是线下的一个零头,因此,银联事实上放弃了线上支付业务。银联官方向《中国新闻周刊》记者提供的数据显示,2012年,银联全年的营收将近70亿元,其中绝大部分来自于线下收单业务分成。
但是,线下业务的增长却远不及线上业务。银联统计数据显示,2012年全年,国内银联银行卡成功交易笔数为125亿笔,而同期互联网支付业务已经超过104亿笔,已经形成了一个和银联线下支付规模相当的清算网络,其中,仅支付宝一家就占超过40%的市场份额。
2009年,银联电子支付服务有限公司成立,专注于线上支付业务,但此时支付宝的市场老大地位已经难以撼动。
“正是由于电子商务的繁荣带来支付方面工具组织模式的创新。”中国社会科学院支付清算中心主任杨涛对《中国新闻周刊》记者表示,长远看,基于网络的虚拟支付,将会对基于芯片卡和磁条卡的传统卡支付产生巨大冲击。
银联显然已经感受到了这种冲击。过去10年,银联和第三方支付公司,基本上遵循井水不犯河水的原则,前者以线下为主,后者占据线上市场。但是最近一两年,由于经营上的压力,这种局面开始转变,支付宝开始在商家架设POS机,而银联也主动把触角延伸到了线上,并在商家布放直连POS机,在一些地方与银行的 POS机形成竞争。
前述接近银联的人士表示,尽管外界认为银联长期享有垄断利润,而事实上银联的运作成本较高,比如每发行一张带有银联标识的银行卡,银联都必须支付给银行一定数额的费用。此外,整个数据后台处理的成本也较高,综合看,其利润率远低于外界猜测的“暴利”,亦不及普通银行盈利水平。
银联调查发现,到2012年底,平均每家非金融机构链接12家主要成员银行,平均建立接口22个,第三方支付机构基本上绕开了银联,实现了与银行的直连清算。银联历经10年建立的盈利模式面临瓦解。
国进民退即将上演?
在寻找到新的盈利模式之前,银联选择了采取强制措施,把当前银联与多个第三方支付公司的多头连接,统一到银联接口上来。
银联在2012年12月底发布的《关于规范与非金融支付机构银联卡业务合作的函》,又称17号文,被市场解读为标志着银联和第三方支付机构之间的正式决裂。而支付宝宣布停止线下POS机支付,也被视为支付领域的“国进民退”的最新信号。
在17号文中,银联列举了银行绕开银联与第三方支付公司直连导致的诸多问题:不仅严重冲击了银行卡价格标准体系,而且使得非金融机构获得了局部范围内的联网通用能力,降低了银行在支付体系中的地位。
银联调研发现,在银联卡线上支付业务中,非金融机构向主要银行成员支付的实际手续费率平均仅为0.1%左右,大大低于银联网络内0.3%到0.55%的价格水平,仅此一项,据各成员银行的此项手续费据初步估算就超过30亿元。
但银行并非平白无故降低手续费。据悉,第三方支付公司在与银行多头谈判过程中,往往以存款为筹码向成员银行争取手续费优惠。此外,第三方支付公司还许诺向银行介绍优质客户。这些都是银联力所不及的。
银联则认为,多头连接还导致持卡人账户信息安全受到威胁,并举例说一些第三方支付公司在开展银联卡业务过程中,存在私自留存持卡人姓名、身份证号、银行卡号、联系方式等敏感信息。
但是,银联与银行之间的利益结合体,也已经出现裂纹。
“如果银联与第三方支付公司处于同一公平竞争的平台上,银联统一接口并没有错。”原瑞士苏黎世州银行中国区首席代表刘志勤向《中国新闻周刊》记者表示,在瑞士、德国等欧洲国家,并不存在中国意义上的所谓第三方支付,其网上支付主要是通过VISA、万事达等国际卡组织发放的信用卡进行支付。
银联相关人士接受《中国新闻周刊》采访时,确认了对第三方支付公司的线上、线下收编计划,但否认此前市场上明确的今年底和明年年中这两个时间节点。
但是,没有人会低估银联的决心。今年8月底,银联检查第三方支付公司的各地分公司发现,第三方支付公司为抢占市场,让签约的餐馆就套用百货商店的商户类别代码,套取优惠续费率,随后对包括汇付天下、通联、随行付等多家第三方支付公司开出“罚单”。不久前,上海银行被查出借收单机构号给支付宝使用,银联对其进行“违规约束”,通报批评并处于高额罚金。
内外开放下的双重压力
银联不惜动用强制手段,布局线上支付,不仅是为了解决第三方支付公司的“内忧”问题,更是为了防范“外患”:即在不远的未来,VISA、万事达等国际卡组织进入中国与之竞争之前,首先必须确立在国内市场的绝对优势。
最近一年,相关主管部门频频发文,试图淡化银联在国内市场的垄断地位。
今年6月28日,中国人民银行发布了7号公告,废止了五个关于银联垄断地位的相关规定的文件,这些文件曾经规定,商业银行发行的联网通用银行卡必须统一启用 “银联”标识,第三方服务商不得从事银行卡信息交换业务,等等。自此,银联在国内市场独一无二的通道地位,在法律意义上已经不复存在。
央行支付结算司组织监管处处长谭静蕙在7月末对《银行卡收单业务管理办法》的解读中,也释放了“对内开放”的信号。她认为,取消了征求意见稿第29条的强制性规定,就是允许第三方支付公司与银行直接模式的存在,目的在于打破卡组织的固有模式以及适应银行卡清算市场日益开放的发展趋势。
央行的种种举动,意在撕掉银联垄断者的标签。但是,银联在中国支付市场的事实垄断地位并未随之立即消解。
“央行法规没有排除央行和第三方支付进行直接对接的可能性。”反垄断法专家、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副院长杨东对《中国新闻周刊》记者表示,银联既是经营者,又是行业协会的监管者,其法律主体地位还需要探讨,其收编线上线下第三方支付业务,这一做法是否违法《反垄断法》,也需要进一步调查研究。
但是,国际压力迫使政府有可能加速市场开放进程。
2012年7月16日,世贸组织针对两年前美国贸易办公室起诉中国银联垄断而发布的专家组报告称,中国银联并未形成市场垄断地位,但同时要求中国应允许外国服务提供商可以通过跨境方式提供电子支付服务。
中国并未就此裁决上诉,而根据WTO的相关规则,如果一方放弃申诉,就意味着接受裁决,也意味中国将有义务将电子支付服务市场逐步对外开放,银联以外的其他卡组织将被允许在中国境内发行人民币支付卡。届时,银联面临的不仅仅是支付宝等国内民营的挑战,还将与营收规模约为其10倍的 VISA面对面竞争。
事实上,不仅是银联还没有做好准备,整个中国的支付系统目前也难担开放重任。
“央行前些年一直把支付作为后台系统,重视不够,导致整个支付系统子系统不够协调,一体化发展严重落后。”在中国社会科学院支付清算中心主任杨涛看来,WTO仲裁事件给中国倒逼压力,必须和国际化市场整合,这也是走向国际化的重要支撑和基础。在国内,政府还应促进国资和民营支付机构的多元化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