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23日晚间消息,今日央视播出的《焦点访谈》节目曝光了淘宝网知假售假、消费者维权困难、纵容商家违法销售外贸原单货物等问题。以下为《焦点访谈》实录:
中国网络电视台消息:2010年,中国网络购物行业呈现爆发式增长。据有关部门统计,2010年,我国网络购物用户已经有1亿6051万,和 2009年相比增长了48.6%。2010年中国网络购物的交易规模达4610亿元,占我国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的比重达到3.2%。网络购物给人们带来了便利,也促进了相关行业的发展。但是,面对网购,同样也是有人欢喜,有人忧。
家住长沙的刘乐真一年前迷上了网购。去年年底她想给母亲买一个皮包,就在淘宝网输入了“真皮包”这个主题词。结果她在一家叫“罗兰部落”的网店,看到一款原价488元的包,秒杀价只有188元。尽管如此刘乐真还是很谨慎。她仔细看了这款包的介绍,看到有广东省权威部门出具的质检保证书,保证是真皮的。而且这家网店还参加了淘宝网的消费者保障计划,也就是说如果出现问题,淘宝网会对消费者进行先行赔付。
但拿到这个包以后刘乐真怀疑不是真皮的,于是她到湖南省技术监督局做了鉴定,鉴定结果是PU革的。她和店家交涉,店家不理。她又向淘宝网投诉。淘宝网让她把包先退给店家,然后再进行赔付。淘宝网强调按照他们的规定,必须把包退给卖家,才能完成赔付。但是,这个包已经被湖南省技术监督局封存,刘乐真不可能再将包退还给卖家。她又向工商部门投诉,这次投诉淘宝网的答复是,质检证明必须要在买卖双方同时在场的情况下进行才有效。刘乐真没有想到网购理赔这么难,更让她生气的是,这个号称真皮的包目前还在淘宝网上出售。
据中国消费者协会提供的数据,我国在网络购物方面的投诉越来越多,2010年广东省在网购方面的投诉增长了三倍。
未经授权就在网上公开售卖
姜晶是北京一家贸易公司的董事长,她发现一些店家在淘宝网上销售她公司所代理的进口化妆品。姜晶的公司在三年前获得了这个品牌在中国大陆地区销售的独家代理权,而在淘宝网上出售这个产品的店家都没有得到授权。一年前姜晶的公司就多次和淘宝网交涉,要求淘宝网关闭这些网店,但对方一直没有明确的回复。
我国对进口化妆品的销售有很多规定,姜晶的公司为了能在中国代理这个产品,花了一年的时间先后办了很多手续,但手续还没办完,这些化妆品就已经淘宝网上开卖了。无奈之下,姜晶找了一家北京的律师事务所。4月11日律师向淘宝网发出了律师函,要求淘宝网关闭这些网店。
北京市奕名律师事务所律师涂志说,《侵权责任法》第36条明确规定,网络用户利用网络服务实施侵权行为的,被侵权人有权通知网络服务提供者采取删除、屏蔽、断开链接等必要措施。网络服务提供者接到通知后未及时采取必要措施的,对损害的扩大部分与该网络用户承担连带责任。
4月13日淘宝网对律师函做了回复,认为姜晶公司在中国大陆的独家代理并不能证明淘宝网店的销售行为已经构成侵权。淘宝网认为自己只是提供了一个电子商务平台,而电子商务和传统的商业模式完全不同。
阿里巴巴(中国)有限公司副总裁俞恩瑛说,互联网的出现以后对于传统的商业模式是非常大的冲击,知识产权地域性的特征被淡化了。一些交易很难分得清到底是要适用于哪一个国家的法律来处理。但是任何在我国登机注册的公司都应该遵守我国的法律。电子商务平台的提供者也不应该有例外。
第三方电子交易平台对经营者负有监管责任
上海理工大学教授杨坚争说,现实世界所有的规则,都应当适应于虚拟环境中的交易。杨坚争教授是我国最早研究电子商务的专家之一。他编写的一本电子商务的教材定价是40元,但是在淘宝网上盗版只卖5元。杨坚争说,像淘宝这样的第三方电子交易平台对于经营者是有监管责任的,如果这个平台任其盗版或者是假冒伪劣的商品泛滥的而不去处理的话,这个交易平台的管理者应当承担一定责任。
在一个缺乏监管的电子商务平台,受损害的还可能是卖家。在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的专项行动中,公安机关就破获了多起淘宝网售假的案件。
2010年12月8日,江苏省江阴市的公安机关就查获了一家叫格调名仕馆的售假网店。
江苏省江阴市公安局经侦大队副大队长苏继丰说,经过调查,从2009年的10月到2010年的9月份,短短一年时间,这个网店总共销售额是1200多万。
这个网店店主是江苏的一名年轻人,看到在淘宝网上开店只要一张身份证和银行卡就可以卖东西,就开始了他的开设网店的创业计划。当他卖这些东西的时候并没有意识到是售假,只是觉得这些东西是原单产品。这里说的原单,是网购中很多卖家使用的词,通常是指国外的一些大品牌在国内厂家生产的,因为各种原因留在工厂的余货、尾货,按规定如果带有商标,必须经商标权利人的授权才能出售。但是没有任何人提醒过他,这些东西不能在网店上销售。
经警方查证,这些所谓的原单都是假冒侵权产品。淘宝网给很多这样的年轻人提供了创业的平台,由于没有明确的准入要求和必要的监管,也让这个平台充满了风险。
杨坚争说,网络购物存在一些问题,最突出就是少数的第三方电子交易平台总是强调网络购物的特殊性,而放任不法经营行为;第二点就是现有的网络购物纠纷的解决机制还不完善;第三点就是我国的管理部门和管理机制尚不能满足电子商务和网络购物虚拟形式的管理要求。
4月21日,商务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安部等九部门联合下发通知,要求各地加强对网络购物平台的督导,特别是浙江、上海、深圳等地有关部门要督促淘宝网、易趣网和拍拍网开展自查自纠,立即启动对涉嫌销售侵权和假冒伪劣商品案件网店的整改工作。对侵犯知识产权情节严重的网络购物平台,要依法从严处理。规范电子商务的措施和行动,会让消费者维权更加顺畅,让网络购物平台发展的更健康。